各相关企业:
根据自治区商务厅《关于下达2020年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》(桂商建发〔2021〕2号),经自治区商务厅聘请第三方评审和审核,你们申报的农商互联项目符合要求,现将2020年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资金项目支持计划下达给你们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
项目计划下达后,各单位要抓紧建设项目,建立项目建设情况工作台账,严格项目建设时限管理,确保项目按期建设(具体项目内容、支持标准详见附件1)。
二、加强项目实施计划和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的管理
(一)各项目实施企业要足额落实项目资金,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建设,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和终止,项目资金支出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办理,要按财务规范要求建立项目辅助账,完整反映项目的投资情况,并保存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影像和图片资料。
(二)加快项目验收工作。各项目实施企业应于2021年3月30日前对已经完成的项目进行验收申请,将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、项目资金验收申请报告、项目完成工作总结、项目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、商务部门下达项目计划文件、项目费用开支汇总表、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(发票、记账凭证、付款凭证)、项目照片、项目建设、设备购置等相关合同、购置设备清单、建设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验收意见等资料装订成册(详见附件2),一式四份报送所属城区商务部门,由相关城区商务、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企业提交的项目验收材料提出初审意见,于4月10日前联合行文并将企业验收申请材料报送市商务部门。市商务部门组成市级验收小组在4月30日前完成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。形成项目验收结论意见报告,对验收结论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报自治区商务厅、财政厅备案。
三、补助资金拨付
项目建设完成并开始运行,经验收合格,市商务部门和市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,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将项目补助资金拨付给项目实施企业。
附件:
1、梧州市2020年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支持计划表
2、2020年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验收要求
2-1、2020年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
2-2、2020年广西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验收申请报告
2-3、2020年广西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验收申报表
2-4、2020年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
2-5、2020年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资金绩效自评报告(参考提纲)
3、2020年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材料清单一览表
梧州市商务局
2021年2月20日
文件下载:
关联文件: